婚姻家庭继承法试题

huoguang2024-07-08 16:08477 阅读83 赞

婚姻家庭法的综合分析题,请各位法律高手帮帮忙,要分析的详细些哦,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在遗嘱人去世之后即发生效力。因此,遗嘱有效。2、5万为夫妻共同财产。先每人分一半。即李四妻子2.5万,李四遗产2.5万。能被处分的2.5万遗产中,按遗嘱中所写明的,5000元处分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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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题?

如果甲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有效婚姻,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甲通常会成为乙的合法继承人。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合法配偶通常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即使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他们也可能自动继承一部分或全部的遗产。但是,由于情况的复杂性,例如婚姻是否有效、是否有立遗嘱等等,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法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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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的配偶、父母、之女之间分割,同一顺序按照平等分配。所以分割应当是先除去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生于的一半即30000元,由其妻子韩梅、父母、子女刘甜甜各得三分之一。2、刘建明死后,其财产按照遗嘱执行,后经公证的遗嘱撤销了前面的遗嘱,故应当将其个人所有的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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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题

1、02年新婚姻法实施后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了,所以首先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个问题。2、杨某与管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由于杨某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所以他们只是同居关系。3、杨某的姐姐并没有与管某结婚的意愿,只是被杨某冒用姓名结婚,所以杨姐同管某是无效婚姻。二、法院应当判决杨姐同管某的婚。

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案例分析 刘某与张某1985年结婚,婚后刘某从刘母处。

根据婚姻法及民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故而刘某死亡后划分为刘某遗产。答2:虽根据继承法:遗嘱以公证遗嘱为第一效力。但本案例中公证遗嘱所证明的标的房产并非为刘某一人所有。故而本公正无效。继承法中,若无公正描述,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而刘某从刘母处继承的房屋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其中。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案例题解答

1.六间房屋首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即一半归于张某。另外一半是王某的财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张某 王小甲(代位继承) 王乙各1/3,最后张某分得四间。2.部分有效协议。因为协议损害了王小甲的权利,虽然李某为王小甲的监护人,但是除非为王小甲的利益不得处分属于王小甲的个人财产。所以李某无。

法律基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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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婚姻继承法的案例分析,求答案

(1)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双方的父母可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二万元存款如何分割? 八、小雅(女)的母亲于2001年12月病逝,留有遗产20万元。小雅因与其他继承人存在分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8月小雅与赵伟登记结婚。赵伟在结婚登记前购买背投电视一台夫妻共同使用,2003年6月,小雅取得母亲遗产应继份额8万元。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问题

1,儿子王沅在离婚是已满10周岁,跟谁共同生活应征询孩子的意见。法院判决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判。2,一室一厅住房女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她一人名下的,产权归她一人所有。但是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分配。3,尚欠款2万元属于女方个人债务,由他自己还。4,在婚姻存续期间完成创作,即将。

婚姻与家庭继承法关于收养(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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