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婚姻法和大陆配偶

huoguang2024-07-22 19:26626 阅读75 赞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所称台湾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第三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

台湾婚姻法和大陆配偶

台湾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

大陆和台湾的婚姻立法对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可分为积极的条件和消极的条件两种。前者是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合意和达到法定婚龄;后者为禁止的条件,是对男女双方结婚的限制,如已有配偶者、男女双方为近亲属。有关两岸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详述如下:①须达到法定婚龄。大陆婚姻法第5条规定:。

台湾婚姻法和大陆配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怎样办理结婚登记

台湾婚姻法和大陆配偶

当前应当如何处理涉台人员的婚姻纠纷

在台湾一方回来,大陆一方为原配偶恢复关系,提出与再婚配偶离婚的,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如果认定感情尚未破裂的,则判决不离婚。去台湾一方回大陆定居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在台的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3。

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之间婚姻关系是否自然消灭?

根据民政部、司法部于1988年4月16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之间婚姻关系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情况比较复杂。发生这类婚姻纠纷,当事人要求人民政府解决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下列精神酌情调解。

两岸婚姻在台湾离婚大陆没离婚在台湾结婚算重婚吗

算重婚。对于重婚,海峡两岸法律都有专门的规定。台湾民法亲属篇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大陆婚姻法第二条第二款亦规定:“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大陆人嫁到台湾要办那些手续?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大陆人嫁到台湾要办的手续有:1、根据《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2、根据第十七条《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结婚。

关于两岸婚姻离婚应该通过哪些途径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都有共识愿意离婚,两人一起到大陆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通常就是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涉台婚姻机关)申请,这个单位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而且对于未成年子女如何扶养和双方的夫妻财产分配问题已经作好适当的处理后,就会发给离婚证。申请协议离婚时,台湾配偶要准备。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1. 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2.香港居民提交:(1)香港居民身份证;(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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