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十八

huoguang2024-07-31 04:25195 阅读50 赞

新婚姻法18条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十八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十八条第三项的内容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释义:根据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婚姻法十八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归属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

婚姻法十八

婚姻法十八条,第一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怎么解释?

亲您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应当由该方所有,但是,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这条法律规定的意思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就不属于该方所有,而是属于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

《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原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

婚姻法十八条三款解释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

最近网上一般提到的新婚姻法其实严格来说是对原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第三个解释)。一般人理解成新婚姻法也没错啦。在这第三个解释中,第十八条是: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条。

热门排行








精彩内容稍后呈现..
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