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分析

huoguang2024-06-18 20:2542 阅读43 赞

婚姻法案例分析

第一题马某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应该多分或全部得到该房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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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夫妻财产处理的案例分析??

1、关于离婚问题:原、被告虽有着良好的婚姻基础,并自愿登记结婚,但在定娶过程中因细微小事产生矛盾,且互不妥协让步,终至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继而造成信任危机,对婚姻的存续失去信心,虽经本院多次调解,终未奏效,现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之希望,并一致同意离婚,根据《婚姻法》“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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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网院2011年3月课程考试《婚姻法》案例 案例分析一 2009年9月,陈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有特别约定外,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本案中陈某在2010年1月结婚时已经在合伙企业投资入股了,也就是说陈某所投入的股份是在婚前发生的,所以该股份应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何某无权分割。2、该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在何陈二人婚姻关系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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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忙!关于财产分割的案例分析

1、本案例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2、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意见为:李某婚前所有的房屋,从部队带回的复员费以及其他个人专用物品属于李某所有;黄某受遗赠所得15000美元和个人专用物品归其本人所有,存款30000元、李某用于投资的20000元及其经营中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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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专利权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中的一种,是应该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4)一般情况下是不予以支持给予损害赔偿的。因为倒致王某与李某离婚的主要原因不是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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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王、丁二人无财产约定,故双方各自在婚后继承的遗产,丁在婚后的储蓄,均属于双方共有,应依法分割。(2)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

离婚后财产分割还需要协议书吗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可以理解为一个常识性问题。离婚后财产分割还需要协议书吗案例分析:王某与郭某于2015年6月协议离婚,并约定婚后购买的登记在王某名下的房屋归王某所有,剩余的房贷及抚养子女由王某负责。郭不需要支付赡养费,王也不需要支付房屋补偿费。2018年2月,郭做生意失败,欠下债务,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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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彩礼不能主张返还。依据民法,婚姻法规定,彩礼属于一种附带结婚契约的赠予财物,王某和孙某已经完成了结婚并生活多年,已经完成了契约,故彩礼应视为赠予且不可撤销,孙某不用返还 2,双方的财产应当区别对待,注意,这里离婚时间节点为2007年,法律适用应当适用于2018年之前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去年在舟山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过,离婚时应如何分配财产。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男方于2004年6月与女方登记结婚,结婚时间不长两人即发生离婚纠纷,购买房产的出资可能一部分来源于其婚前个人积蓄,另一部分来源于男方婚后个人收入积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综合分析可知,这套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对男方动用的其婚前个人存款部分应当给予补偿。

夫妻买房子贷款,首付女方出的,每月月供也是女方出,离婚了房子怎么。

本案中女方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该房产中的三分之一产权应当认定为小夫妻俩共同财产。 案例二: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 男方婚前承租一套公房,婚后将公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下,使公有住房转为个人产权房,但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仅男方一人。现夫妻俩面临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 分析:《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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