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颁布后一夫多妻的人怎么办

huoguang2024-07-30 18:00430 阅读8 赞

新中国成立后一夫多妻的人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当年一夫多妻必须只保持一个,其他的离婚处理。但人家愿意继续在一起生活是可以的。

婚姻法颁布后一夫多妻的人怎么办

建国后多妻的怎么处理

在解放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夫多妻,如果妻子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未提出离婚的,他们的婚姻关系应予以维系。又如,1952年12月,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古大存在《宣传婚姻法的一点意见》中写道: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纳妾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否离婚,要看女方(妻、妾)要求来决定,我们不能强迫其离大或。

婚姻法颁布后一夫多妻的人怎么办

解放后,真实的严振声的一夫多妻是怎样解决的?

现实中呢?刚解放后推行新婚姻法,许多一夫多妻的家庭都必须只能保留一个合法妻子,而另一个老婆往往也没有经济自立能力。因此在解决时,既要维护新婚姻法的尊严,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往往做了人性化处理。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家老宅同一条街上隔两个院,天天见面的邻居,同严振声一样情况。最后的作法是。

婚姻法颁布后一夫多妻的人怎么办

1949年后,姨太太们在废除一夫多妻以后,都去了哪里?

4.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意识到一夫多妻制对女性的不公平,于1950年颁布了《婚姻法》,确立了 一夫一妻制,结束了男性可以纳妾的做法。5. 《婚姻法》的实施面临“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已有多个妻子的男子成为讨论焦点。政府最终决定,如果姨太太不主动提出离婚,原有的婚姻关系可以继续保持。6. 解放时。

“一夫多妻”是七十年前取消的,那之前的一夫多妻咋办?

之前的一夫多妻的,还继续过那样的生活,只能有一个人领结婚证,别的虽然没有证,但还是可以继续那样过,过了这一代就不存在一夫多妻了。

新中国成立后,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已娶的小妾们该如何处置?

在1950年的时候,新中国颁布了首部婚姻法,里面便明确提出了要废除三妻四妾、包办婚姻等不良的婚姻制度,禁止出现任何重婚、纳妾、童养媳等陋习,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婚姻制度。此时,中国已经从法律上强制禁止一夫一妻多妾制了。但这里也出现了一个问题,那些已经被娶的姨太太该如何处理呢?要知道,。

徐波的一夫多妻制是否触犯了重婚罪?

2. 自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中国法律就正式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3. 因此,从法律制度层面来看,一夫多妻在中国是不可能实施的。中国不存在一夫多妻制度。4. 任何一夫多妻的行为都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

中国一夫多妻犯法吗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旧社会大户人家的小妾,解放后都何去何从了?

按照1950年制定的《婚姻法》,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合法的妻子,从旧社会过渡过来的那些一夫多妻家庭,基本上都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旧社会大户人家虽然有多个老婆,但还是有正室、侧室之分的,所以在决定留下哪个时,大多数人家都选择与正室妻子进行婚姻登记,与其他的姨太太离婚。而这些“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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