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的论述题目及答案大全

huoguang2024-08-20 09:1280 阅读33 赞

婚姻家庭继承法论文题

这种转变导致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因此,婚姻家庭继承法需要更加关注夫妻间的财产权益保护,明确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因婚姻观念转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在继承方面,现代社会中继承方式的多样化也对婚姻家庭继承法提出了挑战。传统的继承方式主要依赖于血缘关系,而现代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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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论述题

1.父母可以成为代理人 2.植物人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也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要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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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的案例题解答

1.六间房屋首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即一半归于张某。另外一半是王某的财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张某 王小甲(代位继承) 王乙各1/3,最后张某分得四间。2.部分有效协议。因为协议损害了王小甲的权利,虽然李某为王小甲的监护人,但是除非为王小甲的利益不得处分属于王小甲的个人财产。所以李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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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的问题

1,儿子王沅在离婚是已满10周岁,跟谁共同生活应征询孩子的意见。法院判决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判。2,一室一厅住房女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她一人名下的,产权归她一人所有。但是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分配。3,尚欠款2万元属于女方个人债务,由他自己还。4,在婚姻存续期间完成创作,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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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杰死后,其遗产应由韩梅、刘甜甜、刘建民与宋丽华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六万元,由韩梅继承37500元,刘甜甜、刘建民与宋丽华各继承7500元。理由,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结束,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分。所以韩梅先得到30000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30000元才是刘杰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第一。

有关婚姻继承法的案例分析,求答案

(1)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双方的父母可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二万元存款如何分割? 八、小雅(女)的母亲于2001年12月病逝,留有遗产20万元。小雅因与其他继承人存在分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8月小雅与赵伟登记结婚。赵伟在结婚登记前购买背投电视一台夫妻共同使用,2003年6月,小雅取得母亲遗产应继份额8万元。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法律行为

关于婚姻和继承的13个法律小知识。 问题一:婚前一方拆迁,一方将拆迁补偿款用于结婚购房,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婚姻家庭法的综合分析题,请各位法律高手帮帮忙,要分析的详细些哦,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在遗嘱人去世之后即发生效力。因此,遗嘱有效。2、5万为夫妻共同财产。先每人分一半。即李四妻子2.5万,李四遗产2.5万。能被处分的2.5万遗产中,按遗嘱中所写明的,5000元处分给乙。

帮我解答一个有关家庭婚姻继承法的案子吧~

刘某。作为其养子,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养子女在对养父母尽了抚养的义务可以比照第一继承人继承财产。但是,提问者在最后的注脚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那就是在王女士病危期间,其未尽赡养义务(前提是其知情)。因此,此案到法院之后,王女士的财产有可能会完全有其再婚的配偶李先生完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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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国《婚姻法》中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看法 内容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使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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