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程序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huoguang2024-07-17 21:19679 阅读67 赞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1)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程序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1、婚姻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法律依据:《。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程序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程序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一、 联系:1无效的或者被撒销的婚烟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费的权利和义务。2.婚姻无效或者破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区别:1.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一)因胁迫结婚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只有被撤销了才无效,联系是: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区别: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相同点两者都需要向法院申请确定。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不同。当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是一方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结婚。无效婚姻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无效,并且没有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联系在于,只有在法定的除斥期间之内撤销掉可撤销的婚姻,那可撤销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两者的区别在于:1、无效婚姻适用的情形是违反了《民法典》对合法有效的婚姻在实质上的规定,具体包括:第一,形式上必须去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第二,实质上,不能重婚,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

怎么区别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具体有哪些方法

”。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请求人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婚姻无效与婚可撤销与离婚的异同点是什么?

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来说,这两种婚姻的性质不同,产生的原因不同,行使请求权的主体不同,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的。 一、婚姻无效与婚可撤销与离婚的异同点是什么?1、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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