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的法律性质

huoguang2024-07-03 10:21637 阅读47 赞

婚姻登记的性质属于

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行为。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

婚姻登记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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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一、关于婚姻登记性质的学说1.关于婚姻登记性质的学说(1)广义行政许可说该说认为“所谓广义。

婚姻登记的法律性质

婚姻登记的性质属于

一、婚姻登记的性质是什么1、婚姻登记是对事实行为的登记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具有法律事实的特点,婚姻登记只是对当事人之间婚姻情况变动的合意进行如实记载和确认,使得其合意发生效力。该行为是中立的,不存在赋予申请人某种利益的事实。2、婚姻登记是以登记为绝对权生效的要件;婚姻虽然属于私权领域,基于私权。

婚姻登记的法律性质

婚姻登记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一个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登记结婚属于法律事件吗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即。

结婚证可以代办吗

法律在规定代理制度同时也明确了不能代理的范围,一般分三种:一是具有人身依附关系性质的法律行为,如婚姻登记,订立收养合同,订立、接受、放弃继承或遗赠等;二是内容违法的行为,如被法律禁止的,损害国家、集团和他人利益的行为等;三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婚姻法是什么性质的法律?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经由以1950年《婚姻法》为标志的初创、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停滞、以1980年《婚姻法》为标志的恢复和发展,至90年代逐渐形成了以《婚姻法》为主干、以《收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为配套、以其他部门法相关规范和各个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渊源为补充的分散化结构态势。

结婚的实质要件

因为,婚姻登记的目的是创设婚姻关系,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公示行为,通过登记的方式使当事人发生婚姻关系的意愿表示出来,并使其具有足以由外部可以辨认的表征。婚姻登记程序固然也是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但有关法律规定更重视婚姻登记的实质,贯穿婚姻效力制度始终的理念:婚姻意思自由。意思自治。

结婚证是行政许可吗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是婚姻机关依法确立或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讲,结婚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而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

婚姻登记行为具有可诉性吗

1.离婚登记的法律性质及可诉性 笔者认为,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婚姻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确只规定了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时的救济途径和程序,即当事人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并无规定当事人对离婚登记行为有争议时的救济渠道,即没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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