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撤销权是什么

huoguang2024-06-28 12:29521 阅读65 赞

婚姻无效能否撤销?

婚姻无效是不可以请求撤销:请求撤销的婚姻一般是指出现法定撤销婚姻的情形(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隐瞒重大疾病等)时,撤销权人在一年之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法律制度。而婚姻无效是指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违法情形,应当认定婚姻无效的制度,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

无效婚姻的撤销权是什么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哪些?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

无效婚姻的撤销权是什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要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

无效婚姻的撤销权是什么

婚姻撤销和无效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2、申请人范围不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

婚姻被撤销和婚姻被宣告无效的区别有哪些

二者区别如下: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仅由当事人行使。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无效婚姻是违反 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而可撤销的婚姻是只违反当事人意愿形成的婚姻,即因胁迫结婚;(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职权。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1、婚姻可撤销是因为当事人是因胁迫而结婚。无效婚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该要件不是由于胁迫导致的。2、婚姻撤销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撤销权人必须是本人。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婚姻,比如被包办、被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应该从结婚的那天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某一婚姻关系无效的申请。2、申请的时间不同。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必须在法律赋予其行使撤销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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