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相同之处不包括

huoguang2024-07-19 17:2541 阅读86 赞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包括原因、请求权人等方面的不同。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禁止条件的婚姻,可撤销婚姻是仅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请求人不同,请求可撤销婚姻的请求人只能是当事人。无效婚姻的请求人可以是本人或得益者。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有哪些 《民法典》。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相同之处不包括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不同点:第一,可以主张婚姻无效和可以主张撤销婚姻的权利人不同。首先,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其他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主张。而可撤销婚姻,更侧重保护婚姻自主权,无论是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方,当其取得撤销婚姻关系的权利时,只有其本人能够真实的反映其个人意志,其他近亲属无法探究其内心。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相同之处不包括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法律分析:1、形成的原因不同。2、请求权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行使。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相同之处不包括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1、婚姻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法律依据:《。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区别: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相同点两者都需要向法院申请确定。

婚姻无效与婚可撤销与离婚的异同点是什么?

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来说,这两种婚姻的性质不同,产生的原因不同,行使请求权的主体不同,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的。 一、婚姻无效与婚可撤销与离婚的异同点是什么?1、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请求人不同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四大不同点

而因受肋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四、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2、请求权人不同;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法律分析】(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联系在于,只有在法定的除斥期间之内撤销掉可撤销的婚姻,那可撤销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两者的区别在于:1、无效婚姻适用的情形是违反了《民法典》对合法有效的婚姻在实质上的规定,具体包括:第一,形式上必须去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第二,实质上,不能重婚,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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