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意思

huoguang2024-07-20 19:13558 阅读7 赞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二者的联系如下: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意思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1)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意思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回答:无效婚姻是指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而可撤销婚姻是指在撤销之前这个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撤销之后这个婚姻就属于无效的婚姻。两者的联系在于,只有在法定的除斥期间之内撤销掉可撤销的婚姻,那可撤销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两者的区别在于:1、无效婚姻适用的情形是违反了《民法典》对合法。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意思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只有被撤销了才无效,联系是: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一、 联系:1无效的或者被撒销的婚烟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费的权利和义务。2.婚姻无效或者破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区别:1.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一)因胁迫结婚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是一方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结婚。无效婚姻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无效,并且没有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简答题: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可能还哺育了子女。无效婚姻的解除,同可撤销的婚姻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解除,只有婚姻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而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申请。2、事实婚姻 是指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履行。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什么意思

无效婚姻,一般指的是违法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比如重婚、未达到结婚年龄,它是自是无效的。可撤销婚姻,一般指的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的婚姻,在没撤销之前,属于合法婚姻,撤销之后属于不合法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1、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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