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huoguang2024-08-08 10:12738 阅读28 赞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包括原因、请求权人等方面的不同。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禁止条件的婚姻,可撤销婚姻是仅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请求人不同,请求可撤销婚姻的请求人只能是当事人。无效婚姻的请求人可以是本人或得益者。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有哪些 《民法典》。

民法典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民法典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 无效婚姻是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婚姻,包括重婚的婚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2. 可撤销婚姻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法院宣告撤销的婚姻,如当事人因被胁迫而结婚,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

民法典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1、成立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禁止性条件,如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等,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婚姻通常是因为婚姻当事人在结婚时存在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导致婚姻合意要件欠缺 2、请求权主体不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可以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行使,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限。

民法典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申请事由不同,申请主体不同,申请时间不同,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时间是知道可撤销事由以后的一年内,但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原则上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无效婚姻的状态一直持续,都可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1、申请的当。

哪些情况下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在这三种特定的情形下,当事人有合法的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主张这段婚姻的无效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何区别

3、提出时间不同。4、提出的主体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时效和请求人等方面。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有什么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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