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的婚姻法

huoguang2024-06-26 20:57285 阅读27 赞

如何看待婚姻家庭法向民法的回归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意识形态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 种变化给法律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其表现之一就是对民法的回归,无论婚姻家庭法还是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土地财产关系的调整,都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回归民法的现象。当前,回归民法的法律进程仍在进行着,把握我国民事立法的未来走向,不无积。

80年代的婚姻法

中国婚姻法

[内容提要] 建国以来,我国共颁布、实施了三部婚姻法,即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50年《婚姻法》);198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修正,简称80年《婚姻法》);2001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简称2001年《婚姻法》)。从三部婚姻法的法观念、法功能、法内容之。

80年代的婚姻法

社会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产生于哪一年?

社会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最早是前苏联,1917年12月18日,苏联革命政权颁发了《关于民事婚姻、子女及实施户籍登记簿的法令》;不久又颁发了《关于离婚的法令》。在中国,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80年代的婚姻法

如何看待我国婚姻家庭法向民法的回归

虽然我国尚未颁行民法典,但是在我国法学界,婚姻法也是被认为是独立于民法的法部门。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意识形态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给法律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其表现之一就是对民法的回归,无论婚姻家庭法还是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土地财产关系的调整,都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回归民法。

上世纪八十年代多大年龄可以结婚

上世纪八十年代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以结婚。我国的婚姻法对结婚年龄没有修改。《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80年代的结婚证现在有效吗?

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新世纪以来的近5年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婚姻家庭政策对构建和谐平等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进步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新世纪以来,一些不良现象如重婚、包二奶等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构成威胁,促使婚姻法需要适时修改和完善。1995年,婚姻法的修订工作被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经过5年多的努力,于2001年正式作出。

80年代离婚时婚姻法是怎样分房子的

你好,1、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

新中国婚姻家庭立法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国家对婚姻的治理、人们对婚姻家庭的重视、社会法治观念的变化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其间,有20世纪50年代中期要求加强“革命法制”的要求,也有60年代“要人治不要法治”的主张,有20世纪50年代“重视法制”的良好开端,也有60年代“砸破公检法”的狂热;有20世纪80年代“人治与。

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的新世纪近5年

实践证明,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婚姻家庭政策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的诸如重婚纳妾、包二奶、姘居、婚外恋等现象,严重破坏了损害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热门排行








精彩内容稍后呈现..
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