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撤销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huoguang2024-08-09 01:59383 阅读82 赞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4、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

婚姻法撤销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有哪些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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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所欠缺的是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在登记结婚时应具备的结婚的实质条件,即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规定。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对缔结婚姻关系的合意,即违反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或一方受他方或者第三者胁迫而缔结婚姻,但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符合我国《婚姻。

婚姻法撤销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怎么区别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具体有哪些方法

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请求人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法律分析】: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

可撤销的婚姻是什么,无效婚姻都有哪些?

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哪些?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离婚和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和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离婚是双方协商后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无效的婚姻是双方其中一方认为婚姻有不成立的条件下可以申请无效的;而撤销的婚姻与婚姻无效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请求权人有所不同。 一、离婚和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离婚和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离婚是双方协商。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到他人的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被称为胁迫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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