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原因

huoguang2024-07-10 23:00663 阅读12 赞

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申请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③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原因

如何理解可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原因

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

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如下:1、一方非法限制另一方人身自由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2、因一方胁迫另一方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3、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具体如下:1、通过补办登记手续,使欠缺婚姻登记形式要件的无效婚姻为有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原因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如下:1、一方重婚,如果一方已经有了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又与他人结婚,婚姻可以被另一方请求法院撤销;2、恶意隐瞒重要事实,一方在结婚时故意隐瞒了婚姻关系、生育能力、传染性疾病等重要事实,对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3、强迫结婚,如果一方在遭受他人强迫。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违法结合。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原因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

可撤销婚姻概念是什么?

一、 可撤销婚姻 概念是什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 结婚 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 结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是什么

法律分析: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胁迫者是婚姻相对一方当事人,其在结婚后一年的除斥期。

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不符合条件结婚的夫妻都是可以撤销的,但前提一定要具有合法的证据和理由,国家设立此制度也是体显了我国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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