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案例

huoguang2024-07-21 16:23793 阅读26 赞

可撤销婚姻法案例分析 撤销婚姻

一、婚姻法案例 1999年5月,女青年王某在一饭店打工期间,与比她大4岁的印刷厂职工初某相识并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王某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

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案例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案例分享 丈夫拔牙,回来后连续十多天出血不止,经询问,妻子才得知丈夫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A型血友病,原来是丈夫怕妻子知道后不同意结婚,因此隐瞒至今。妻子无法接受,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法院依法支持,因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患哪些病结婚。

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案例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另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

裁判要旨 拟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前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后。

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案例

受胁迫结婚,婚姻可以撤销吗?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蔡某与唐某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婚姻法》第11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

男子认为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申请撤销婚姻,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一男子认为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并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认为男子并无证据证明妻子对其隐瞒病情的事实。王先生要求撤销婚姻的诉求不予支持,而且男子要求妻子赔偿其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也没有予以支持。我觉得丈夫的行为非常的没有责任感,就算自己的妻子有病,但是两个。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构成及宣告程序如何区别和证明?

宣告无效以后,双方当事人如愿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本案中,当事人双方的近亲关系是无法消除的无效事由,所以法院应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技巧提示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和区别。(一)共同点 1.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而且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

被胁迫结婚的当事人该怎么办?

在这则案例中,尤某与许某结婚前,确实受到了许某的威胁,符合《婚姻法》关于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两人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法院应判决予以撤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

江苏一男子申请撤销亡父与继母婚姻登记被驳,法院如从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孙某的儿子想要申请撤销亡父的婚姻登记,就是害怕孙某死后遗产的归属问题。而且孙某儿子在申请时候的理由也是,今天孙某复婚,第二天就去世。但是以复活时间太短来作为起诉理由确实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孙某本身在和林某复婚的时候意识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自行要求的,而且由于孙某行动不便,孙某要求民政。

3个典型婚姻家庭法案例简析

本案中,李女士应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去申请撤销婚姻。但是,李女士放弃了一年内行使撤销婚姻的权利。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李女士在2008年去申请撤销婚姻时早已超过了一年。因此,李女士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3、案例3 甲乙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甲外出打工,连续五年未回家,且毫无音讯。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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