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问题及答案

huoguang2024-08-12 14:43317 阅读71 赞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C、D 三不去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更主要的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而非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故选项A不应选。在西周,财产继承从属于身份继承,也实行嫡长子继承,诸弟可从长兄分得部分财产,但毫无权利可言,故选项B错误。所以应选C和D两项。

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问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法律行为

关于婚姻和继承的13个法律小知识。 问题一:婚前一方拆迁,一方将拆迁补偿款用于结婚购房,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问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继承常见法律问题100例目录

1. 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2. 与第三者签订的“共处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3. 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4. 同居关系下,一方能否请求法院解除?5. 未登记的同居伴侣间是否构成重婚?6. 无结婚登记的多人以夫妻名义生活,是否构成重婚?7. 辈分差异不影响的婚姻法律性?8. 仅举行。

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问题及答案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对继承和分割财产方面,既有遗嘱,又有协议,当立遗人。

您好,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约束的是夫妻双方,这份财产约定主要用于确认各自遗产的范围。如果遗产的范围可以框定,则可以按照立遗嘱人的遗嘱内容继承其遗产。因此该份协议及遗嘱可能都是有效的,只是存在一个先后的适用问题。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在立遗嘱人的遗嘱中涉及了不属于立遗嘱人的财产,这个时候就应。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答案】:B [考点]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考查西周的婚姻解除制度。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题 急

1、根据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的配偶、父母、之女之间分割,同一顺序按照平等分配。所以分割应当是先除去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生于的一半即30000元,由其妻子韩梅、父母、子女刘甜甜各得三分之一。2、刘建明死后,其财产按照遗嘱执行,后经公证的遗嘱撤销了前面的遗嘱,故应当将其个人所有的。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问题

1,儿子王沅在离婚是已满10周岁,跟谁共同生活应征询孩子的意见。法院判决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判。2,一室一厅住房女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她一人名下的,产权归她一人所有。但是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分配。3,尚欠款2万元属于女方个人债务,由他自己还。4,在婚姻存续期间完成创作,即将。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问答内容简介

在财产分配方面,文章解释了婚前房产在婚后是否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对于婚前财产规划至关重要。同时,它还讨论了虐待家庭成员,特别是虐待妻子和女儿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以及施暴者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最后,文章重点介绍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帮助读者理解在婚姻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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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杰死后,其遗产应由韩梅、刘甜甜、刘建民与宋丽华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六万元,由韩梅继承37500元,刘甜甜、刘建民与宋丽华各继承7500元。理由,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结束,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分。所以韩梅先得到30000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30000元才是刘杰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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