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鲁(2022)0000016
首页 太岁 正文

属虎的本命年能不能结婚?本命年可以叁加婚礼吗属虎

 2023-03-22 08:33    73  0 赞

属虎的本命年能不能结婚?本命年可以叁加婚礼吗属虎

属虎的本命年能不能结婚

抢婚族”是指那些争先恐后找到对象匆忙步入婚姻的一族。此外,由于民间说法:2010年是“寡妇年”,传说结婚不吉利,不少已到结婚年龄的年轻人,都受到父母催促赶快在春节前结婚。这一帮抢着结婚的年轻人,也被网友称为“抢婚族”属虎的能在本命年结婚吗。

所谓“寡妇年”,就是指整个农历年没有立春这个节气属虎的本命年能结婚不。2009年是牛年,是双春年,2010年2月4日立春,而当天是农历的2009年十二月二十一。这样一来,农历2010年内就没有立春。

二十四节气是根据一年中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变化和引起的地面气候的演变次序,将全年分为二十四等份儿,并给每个等份儿起名属虎的人本命年能结婚吗男。有无立春只是农历和公历之间不同的规则造成的。

为了顺应寒暑变化,与公历保持一致,农历还采用了19年中加入7个闰月的方法,因此每19年中有7个年头是缺少立春的“无春年”,7个年头是“双春年”,另外5个年头是“单春年”。关于“寡妇年”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流传最为普遍的一种是,寡年无春,不宜结婚属虎的人本命年能结婚吗男。 面临着2010年寡妇年的说法,不少中国父母开始怕了,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催婚热潮”。

还是传统思想的问题,如是要你信,就年底结,如果不信你或许不会上来问了,所以,还是按老一辈的意思,或者是你们心理上能求个安稳,那就年底结吧属虎的人本命年能结婚吗

属虎的本命年能不能结婚?本命年可以叁加婚礼吗属虎

本月为您二位结婚的吉月--极佳,无不利您的冲日!

2010年05月份恭候您二位结婚的黄道吉日是:

(您二位任选)

2010年05月04日 星期二 农历三月 21日 戊申(冲猴)

2010年05月05日 星期三 农历三月 22日 已酉(冲鸡)

2010年05月08日 星期六 农历三月 25日 壬子(冲鼠)

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农历三月 27日 甲寅(冲虎)

2010年05月11日 星期二 农历三月 28日 乙卯(冲兔)

2010年05月12日 星期三 农历三月 29日 丙辰(冲龙)

2010年05月14日 星期五 农历四月 01日 戊午(冲马)

2010年05月16日 星期日 农历四月 03日 庚申(冲猴)

2010年05月18日 星期二 农历四月 05日 壬戍(冲狗)

属虎的本命年能不能结婚?本命年可以叁加婚礼吗属虎

2010年05月20日 星期四 农历四月 07日 甲子(冲鼠)

2010年05月23日 星期日 农历四月 10日 丁卯(冲兔)

2010年05月26日 星期三 农历四月 13日 庚午(冲马)

2010年05月29日 星期六 农历四月 16日 癸酉(冲鸡)

2010年05月30日 星期日 农历四月 17日 甲戍(冲狗)

祝愿你们美满幸福!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您

属虎本命年能不能结婚

可以结婚的,当然在兔年结婚是最好的,当然两个人只要相互喜欢,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结婚彼此都会天长地久的属虎的人本命年能结婚吗。

1、首先我们要明白“本命”年是什么意思,其实非常简单本命年就是,十二年一遇的农历属相所在的年份。举一个非常例子,比如你是属虎的,那虎年就是你的本命年,分别是12岁,24岁,36岁以此类推属虎的能不能本命年结婚。在汉人的传统习俗中,本命年被视为是不吉利的年份,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本命年犯太岁,太岁当头坐,无喜必有祸”,甚至还有很多人将本命年称之为“槛儿年”,也就是说这一年是你人生中的一道坎。

你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身边系红腰带,穿红背心、红裤衩的人一般都是在过本命年。因为汉族人相信这样做能够趋吉避凶、消灾免祸。那么问题来了,本命年真的不可以结婚吗?如果按照周易上面的解释看说,龙、马、鸡、猪四个属相不适合在本命年结婚属虎的能不能本命年结婚。

2、据说这四个属相的人在本命年结婚,可能会诸事不宜,而且还会降低运势,最终还有可能会走上离婚的道路。不过你要是特别想在本命年结婚也不是不可以,挑选一些好的日子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其他八个属相,在本命年结婚没有什么问题的。

当然这些七七八八的说法都是老人才相信的,现在的年轻人一般都不会在乎这些。如果你是真不相信这些的话,那什么时候结婚都没问题。而且在我看来两个人能不能结婚,最重要的还是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双方家庭的看法。

3、与其有心思去查证这些东西,还不如多把心思放在另一半的身上,对她多一些关怀。我相信你这么做,比你信的任何东西都有用。

好了,关于属虎的本命年能不能结婚问题,今天就讲到这里,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大家的问题有所帮助。










精彩内容稍后呈现..
回首页 >>